近日,“吉林洮南私搭浮橋,因收費村民一家18口被判尋釁滋事”涉案人早前提出上訴,讓這案再次引發(fā)社會關注。但事件2019年一審,是另有別情。該案一審審判長孫利被指為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學。
昨日(9日),《華商報》大風新聞記者聯(lián)絡舉報人丁永恒。丁永恒表示,之所以發(fā)現(xiàn)此事,是因為2019年3月25日,他的女兒丁某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法院一審以聚眾斗毆罪、尋釁滋事罪,判處有期徒刑7年,“我認為這個案子判決有問題。目前,我和律師已向吉林高法申訴,吉林高法已召開案件問詢會。我在不斷申訴過程中,被人告知該案的審判長孫利為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,遂開始走訪了解?!焙髞?,他找到了孫利的老家,了解到其原名叫曹國軍,家中排行老六,人稱“曹六哥”。
原本姓曹人稱“曹六哥”
(資料圖)
丁永恒指,他先后向洮南市紀委、白城市紀委實名舉報孫利。2022年6月14日,洮南市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,免去了孫利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。
同年7月11日,洮南市紀委向他告知了事件的調(diào)查結(jié)果:孫利,真實姓名曹國軍,冒用孫利的姓名參加高考上大學的問題查證屬實,給予黨內(nèi)嚴重警告處分。
根據(jù)2022年9月1日,洮南市法院工作人員回復丁永恒的錄音顯示,工作人員就“其舉報孫利為假法官”一事回應稱,紀委已有明確處理結(jié)果。丁永恒多次追問處理結(jié)果,法院工作人員稱,法院按照紀委的處理意見處理,“給他處以嚴重警告。”
一審審判長被揭發(fā)后僅遭警告
對此,丁永恒不服,孫利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,有關部門查證屬實,卻僅處以黨內(nèi)嚴重警告,“他的判決有問題,還是個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假法官,結(jié)果僅僅革去審判長職務,黨內(nèi)嚴重警告處分,我不服?!?/p>
根據(jù)紅星新聞此前報道,孫利曾回應表示:“因為丁永恒女兒的案子我是審判長,所以丁永恒一直舉報我,但是這個案子是掃黑除惡的案子,需要層層把關層層匯報的,不是一個人兩個人能定的,我只能說這些。我高考確實改名了,但是那是我自己考的。因為他的舉報,紀委還給了我處分,目前我沒有職務了,就是在法院上班的普通工作人員。”
7月9日,《華商報》大風新聞記者聯(lián)系到孫利,就“冒名頂替”一事,他說,“你直接聯(lián)系法院政治部。”隨后掛斷電話。記者再致電洮南市法院、洮南市委組織部、洮南市紀委等部門,但固定電話、手機號均未能接通。
1992年成為法官
公開資料顯示,“孫利”真實姓名為曹國軍,1966年出生于白城市洮北區(qū)德順蒙古族鄉(xiāng)某村,1986年在洮南市一中高考落榜。
1987年,曹國軍在萬寶煤礦二中復讀時認識孫某,孫某是孫利的哥哥,突泉縣杜爾基鎮(zhèn)人,曹國軍從孫某的口中得知,內(nèi)蒙古突泉縣高考分數(shù)低,于是曹國軍以孫某沒有讀高中的弟弟孫利的名字報名參加高考,從而被呼倫貝爾盟人民警察學校錄取。
1989年7月,曹國軍以“孫利”的名字,被分配到洮南市東方紅造紙廠保衛(wèi)科,1992年6月到洮南市法院工作,1994年3月成為法官。